2020 官网升级中!现在您访问官网的浏览器设备分辨率宽度低于1280px
请使用高分辨率宽度访问。

灵活用工的三种常见形式

发布时间:2022-10-26浏览次数:213

灵活用工区别于传统的用工模式,指企业在有用人需求的时候,灵活的按照需要雇佣所需人才,双方不建立正式的全职劳务关系,接下来将给大家分享下灵活用工的三种常见形式:

第一:时间上的灵活——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关于非全日制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所以说,从社会保险法的角度看,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须要参加社会保险的。

第二:操作上的灵活——平台化灵活用工

滴滴打车是平台化灵活用工的典范,作为滴滴打车的司机可以兼职、也可以全职、没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接不接单自己掌握、工作时间自己掌握、非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滴滴司机与滴滴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通过这样的一种合作模式,司机自由度高可以多劳多得,而滴滴公司不用为司机缴纳社保,也大大降低了企业成本。乘客将费用支付给滴滴、滴滴公司再支付给司机,同时滴滴公司根据自己拿到的司机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政策,代征滴滴司机的个税,而乘客则可以根据自己支付的费用要求滴滴公司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形成了完整的灵活用工的结算链条。

第三:雇佣上的灵活——劳务派遣

2016年财税47号文件里面,“劳务派遣服务”被定位成人力资源公司给企业提供的各类的灵活用工服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社会保险:《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来源:fengongbao

分享:

留言咨询







隐私保护 Powered by SE